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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行政權」由各級中央政府與各級地方政府負責行使,這一大堆人,是一個超大型的組織。

 

一個大型組織的最高權力者,他的工作並不是「管理」。管理這種工作,只要交給他手下的各級幹部們去做就好了。

 

最高權力者的工作是「分配」。他必需把組織的各種資源,妥善分配給組織的各個部門,這樣組織才能發展壯大。

 

以知名電玩「三國志系列」來舉例,你就可以瞭解了。假設現在你是蜀國的最高領導者,你得決定「錢、糧、人、地」等各種資源要拿來幹麻。「徵兵、練兵、買武器、買馬、開發農田、治水、蓋城牆、開發攻城武器」決定這些方案各要投資多少人力和金錢,就是「分配」。

 

另外,除了分配「錢、糧、人、地」以外,你還得決定各項工作該派誰去做,武力高的人材去第一線當武將、擅長內政的人材去開發農田、智力高的人材去開發攻城武器,這些職位分派,也是「分配」的一環。

 

這些東西你如果亂分配一通,你就會滅國。例如「把人民都徵去當兵,沒人種田,很快糧食就不夠吃,然後就滅國了。」或「叫張飛去開發攻城武器,叫諸葛亮到第一線和敵將單挑,應該很快就被鄰國打爆了。」

 

所以,在這個遊戲中,扮演最高權力者的角色,玩的就是「分配」的遊戲。

 

現實世界當然比電玩世界更複雜,現實世界除了上述「錢、糧、人、地、人材」等具體的資源外,掌權者還得管「制度、文化」等抽象的東西。

 

在政治學中,把各種社會中「具體的資源、抽象的東西」合稱為「社會價值」。

 

「行政權」的掌權者在分配這些社會價值時,因為他有公權力,所以他的分配帶有「強制性」(例如:你家的地被他分配成「道路用地」,他可以把你家強拆),這種分配行為,在政治學上叫「權威性分配」。

 

所以,如果用政治學的語言來說,掌權者的工作就是「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」。

 

 

現在已經是「三權分立」的民主時代。掌權者在做「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」這個工作時,已經不能隨心所欲了。他的分配必須服從立法權制定的「法律」,他手下的官員們在執行工作時,也一樣要服從立法權制定的「法律」。這個就是「依法行政」。

 

所以現在你不用怕你家莫名其妙被強拆了,行政權只能在「法律許可」的情況下,才能去強拆你家。這就是「立法權」帶給你的保障。

如果你家還是被「依法強拆」了,請去查一下是根據「哪條法律」可以強拆你家,然後查一下那條法律是「哪些立委」投票通過的。冤有頭債有主,不要找錯報仇對象。

 

在民主時代,掌權者在玩「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」這個工作時,除了要服從法律之外,還得注意「民意」。

 

人民人數太多,掌權者不可能一個一個問,掌權者通常只會聽「人民團體」的意見,並把這些意見當作「民意」。

 

所以人民如果要讓自己的聲音被掌權者聽到,就得組成團體。例如勞工們就組成「勞團」,然後由勞團選出代表,出面去向掌權者表答勞工的意見。其他勞工就在政府機構(通常是總統府or行政院)前面靜坐,給掌權者壓力。

 

同樣的,資方也會組成「商總」、「工總」之類的團體,派出代表向掌權者表答資方的意見。

 

另外,社會上各種人民也會組成各種團體(ex:棒球界組成「棒協」、網球界組成「網協」;另外也有爭取抽象價值的團體,例如「原住民文化推廣協會」、「台灣動漫推廣協會」),以同樣的方式向掌權者表答意見。

 

因為這些團體,都是為了替他們那一類人民爭取「利益」而成立的,所以在政治學上,統稱為「利益團體」。「利益團體」在政治學上是個中性的名詞,並不帶貶意,這點和口語上不同。

 

因為社會資源是有限的,不可能滿足所有類型的人民,分配給這一類人民多一些資源,分配給另一類人民的資源就會少一些,然後這類人民的團體就會去包圍政府,向掌權者抗議。

 

所以現代民主社會的掌權者,常常夾在各人民團體之間,左右為難。

 

「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」在民主世界,是個辛苦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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