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完前幾篇文章,大家應該瞭解什麼是「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」三權分立了。
這三權中,實際掌握治理國政大權的是「行政權」。行政權該由誰來管呢?
行政權由「總統」掌握的國家,就是「總統制」國家,美國是典型例子。
行政權由「掌握立法權的人」掌握的國家,就是「內閣制」國家,英國是典型例子。
我先介紹英國,再介紹美國,你就能看出兩種制度的差異了。
英國是這樣玩的:
首先,先決定「立法權」歸誰管,英國掌握立法權的機關是「國會」,所以先舉辦國會大選,國會選舉結果出來後,在國會過半的政黨,他們的領袖就是「首相」。
然後,首相再任命幾位同黨的國會議員為政府各部的「部長」。首相和這些部長合稱「內閣」。這些人就是英國行政權的掌控者。
另外,英國的政黨是「剛性政黨」這種政黨的黨中央對黨員有很強的控制力,如果國會議員敢反抗黨中央,黨主席可以用「黨紀處分」開除膽敢反抗的國會議員。所以,當「黨中央」和「國會議員選區民眾的民意」不一致時,國會議員必需服從黨意。
這樣的制度,讓已經掌控行政權的首相同時也可以透過控制同黨的國會議員,控制立法權。「行政權」和「立法權」都歸首相管,當首相真是超爽DER~
人類設計了「立法權」來制約「行政權」這隻利維坦。但是,英國掌握行政權的內閣官員同時是國會議員,並且「內閣首相」和「掌握立法權的國會多數黨領袖」是同一個人,然後首相又可以透過「剛性政黨制度」透過同黨議員控制國會。
英國這樣玩,根本是「行政權」和「立法權」合體嘛!那還制約個屁!?
所以,美國從英國獨立出去後,決定設計一個更好更符合「三權分立」的制度--「總統制」。
首先,行政權的老大「總統」是民選產生,總統手下的部長們全都不可以兼任國會議員,在政府體制上做到「行政權」、「立法權」分離。
這樣還不夠,在政黨制度上,也要做「行政權」、「立法權」分離。
美國的政黨制度是「柔性政黨」,黨中央無權命令同黨的國會議員,也沒有「黨紀處分」這種東西。當「黨中央」和「國會議員選區民眾的民意」不一致時,國會議員要服從「民意」!國會議員是民選的,本來就應該聽人民的!
所以,就算總統是國會多數黨的領袖,也沒有辦法強迫國會聽他的。
以上,就是美國引以為傲的「總統制」。
另外,還有一類介於總統制和內閣制中間的制度,這類制度有很多名稱,較常見的名稱有「半總統制」、「混合制」、「雙首長制」。
這類制度是這樣玩的:
有個掌實權的民選總統,然後這位總統再指派一個「總理」和他共享行政權。
當總統和國會多數黨是同一個黨的時候,這種制度運作起來和總統制差不多。
當總統和國會多數黨是不同黨的時候,如果總統和國會多數黨關係惡劣到「不管總統提出什麼政策,在國會都被否決」。這時,總統可以指派國會多數黨可以接受的人當總理,然後總統退居第二線不管事,由這位國會認可的總理來掌控行政權。
這樣一來,政府就不會因「行政權」和「立法權」惡鬥而癱瘓了。
我國目前,政府制度就是這一種(我國的「行政院長」職權等於上面所說的「總理」)。國際上,比較知名的國家中,法國也是這種制度。
另外,我國前兩大黨的政黨制度都是「剛性政黨」,這點和英國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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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,聊聊最煞氣的戰鬥民族俄羅斯。
雖然俄羅斯表面上和我國與法國一樣,都是總統和總理共享行政權。但是,因為總統的連任有法律限制,所以,聖帝普丁有的時候當總統,有的時候得去當總理。
普丁當總統時,大家聽總統的。普丁當總理時,大家聽總理的。所以,其實俄羅斯的制度是「普丁制」XD
本集主題曲:普丁之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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